“监督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出台以后,办理审批事项速度更快了,真切感受到了优化政务服务为企业排忧解困的高效,让我们企业的发展更有信心。”河北省威县某重点企业负责人说道。
监督惠企政策落实、监督窗口单位服务、监督金融环境优化……近日,威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出台了监督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聚焦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政务环境、金融环境和法治环境,助力企业纾困,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威县纪委监委将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清单落实情况作为监督重点,通过日常监督、主体责任考核、追责问责等措施,督促各级党委担起主体责任、职能部门担起监管责任,构建起线索排查处置、各监督主体协同监督、营商环境实时监测的全链条工作机制,及时发现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实现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同向发力。
该县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聘请新签约和在建项目业主担任“廉情员”,定期征集意见建议、收集问题线索;搭建“营商环境数据平台”,实行执法部门“非扫码不入企”;建立对企承诺和承诺兑现“两张清单”,并实行销号管理;建立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对适用容错纠错情形的依规依纪依法建立减责免责等相关工作机制。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联合县人大、发改局、工商联等部门,走访实体企业50余家、企业代表260余人次,听取企业有关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收集调查问卷830余份,及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跟进解决,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坚持以案促改,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3次,通报优化营商环境领域典型案例30起,形成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助推营商环境持续向上向好。(河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宇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