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蛰甫过,在两会的“餐桌上”,“热腾腾”的监察委无疑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作为拥有五千年文明的泱泱大国,从秦朝开始确立监察御史制度到现在的监察体制改革,中国特色监察体系出现了创制之举。而如何在破立并举之间回答好“监察委让谁来监督”,让这个创制之举保持生机勃勃的姿态?加好各项监督的“辅料”就显得迫在眉睫。
培育好监察委的沃土,程序监督是前提。“常制不可以待变化,一涂不可以应万方。”过去的反腐职权分散在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反贪等多个部门中,分散了有限的反腐力量,影响到反腐效能。监察法的制定,是解决反腐权力分散、不统一的重要举措。但任何权力都有专断的风险,防止“灯下黑”既是这项新的国家权力正常行使的需要,也是国家监察权持久公信力的保证。因此,规范严密的程序,不仅能形成内部职能、职责的制衡,有力回应“谁来监督监察委”的社会关切,也能聚焦关键点和风险点,强化自我监督的“防火墙”。
栽培好监察委的根基,党内监督是关键。纵观近几年的落马干部,从清风两袖到欲壑难填,从敬民畏法到贪赃枉法,无不揭示了党内监督存在缺位现象。古人说的好,“外疾之害,轻于秋毫,人知避之;内疾之害,重于泰山,而莫之避。”
让监察委像党“铁一样地巩固起来”就要做到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让党纪党规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确保党内监督无死角、全覆盖、落到实处。
养护好监察委的绿叶,社会监督是重点。“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如果单纯强调党和政府在反腐败中的作用,而忽视社会在反腐败体系中本应承担的角色,反腐的效果就会打折扣,反腐也不会彻底。人民群众是反腐先行军,对腐败的感受最深刻、最直接。监察体制改革必然会存在配套体制“慢衔接”现象,从长远和根本看,要想让监察委的绿叶蓬勃生长,就要完善党的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形成人人皆监督、人人受监督的局面。
“行则将至,做则必成。”春天,是一个追梦的季节。唤醒监察委的盎然“春意”亟待各项监督的“春风”拂过,每一位肩负使命的追梦人也要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初心在新的历史方位上继往开来、筑梦中国。(胡跃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