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广昌县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外出学习考察活动的通知》,对外出学习考察活动定规矩、划红线,这缘于县委开展的第二轮巡察发现的一个普遍性问题。在对县直某单位巡察时,巡察组发现该单位干部连续三年利用公款参加非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并在培训期间到景区游玩。针对此问题,县委巡察办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关于规范外出学习考察活动的建议。
“对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不能止步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点到为止,要善于由此及彼、举一反三,从制度层面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广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表示。
广昌县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查漏补缺,注重源头防腐、制度防腐,切实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分为个性问题和普遍性问题处置,并实行县级领导领办和督办制度。通过强化督导、细化措施、建章立制,落实“一岗双责”,扩大巡察成效,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同时,要求被巡察单位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责任到人,实行“一个问题、一个领导、一套方案、一抓到底”,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江西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国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