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做好新冠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依法按规做好交通检疫站点临时交通管控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逢车必检、逢人必测”制度,对进入潜山市人员及车辆实行“两查一测一登记”(查来源、查去向、测体温、登记相关信息),必要时采取复式检测,做到快检快通,确保公路交通网络不断。对体温异常人员按程序实行留观、转运并详细做好信息登记。
二、对来自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劝返,如确需来潜山市人员需要有相关单位证明,并由交通保障组“点对点”交由属地或单位落实“一对一”跟踪管理。
三、对持有各地通行证的应急运输车辆(含邮政、快递等车辆)以及各级疫情防控公务车辆,在实行驾乘人员体温检测、运输货物核验、相关信息登记后予以放行,统筹保障好电煤、油气、化工、饲料、种子、农资等重要生产物资运输通畅。疫情防控时期,蔬菜、肉蛋奶、畜禽及产品、水产品、粮油等重要生活物资及种畜禽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
四、各检查站点对农民工包车运输车辆原则上只查验农民工返岗包车通行证和乘客登记表,登记车牌号和乘客人数等信息,不一一测温,予以放行。当承运人或乘客发现异常提出测温要求时,予以检测,发现异常按规定处置。无通行证客运车辆要逐人测温、逐人登记,详细记录来源、去向,以备追溯,并通报相关单位和社区管控。
五、凡从天柱山火车站入境的所有人员,一律进行身份证和客票查验,做好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工作,同步将登记信息反馈至相关乡镇、开发区或单位,由属地或单位负责管理。对从重点疫区来潜山市人员按相关规定落实措施并劝返。
本通告自2020年2月14号12时起执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违反上述通告,拒不服从管理的,将由公安等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潜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