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陕西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省委巡视办下发《关于开展“市县巡察质量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决定2020年在全省开展“市县巡察质量提升年”活动。
陕西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把推动市县巡察工作质量提升作为完善全省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格局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十三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对“市县巡察质量提升年”活动作出专门部署,省委常委、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兴宁审定活动方案。此次活动以“夯实基础、规范提升、长远发展”为目标,坚持一体推进全省巡视巡察工作和高质量完成2020年重点任务相结合,通过“四抓四促”,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推进市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抓深化政治巡察,促“三个聚焦”落地落实。坚持把深化政治监督摆在市县巡察工作的首要位置持续用力,通过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三个聚焦”工作清单和分类施策深入推进对村巡察等,认真贯彻中央精神要求,推动政治监督要求落地落实。
抓夯实主体责任,促组织领导有力有序。坚持把夯实责任作为推动市县巡察工作的关键要素持续加压,通过探索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清单和领导小组组长述职制度等,把抽象的责任细化明确为具体工作任务,强化督促落实,不断传导压力,推动市县党委、党委书记和领导小组知责、履责、尽责。
抓规范化制度化,促对标见实见效。坚持把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作为提升市县巡察工作质量的基础环节持续加码,对标中央巡视工作要求,通过提高巡察工作方案质量、建立全流程清单模板和协作配合机制等,推动市县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抓以巡视带巡察,促业务能力过关过硬。坚持把“以上带下”作为增强市县巡察干部业务能力的有效抓手持续加劲,多举措强化指导督导,通过建立省委巡视机构分片包联市区巡察工作制度探索长效化指导机制,开展现场指导督导全覆盖、干部教育培训全覆盖、调研检查全覆盖等全面加强指导督导,推动市县巡察机构和巡察干部能力素质全面提升。(陕西省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 冯国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