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规定,日前,市司法局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同印发《关于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沟通会商机制的实施意见》,为党组主体作用发挥提供了有效载体。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市司法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责任,通过加强司法行政系统从严治党工作的组织领导、总体部署和检查落实,加大对全市司法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的日常监督,推动形成管党治党的工作合力。
意见健全了定期工作会商机制、常态沟通交流机制和工作协作机制,进一步夯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基础,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效运转提供了工作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