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9月2日至10月2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直工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2月1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直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严把时限要求,坚决扛起反馈问题整改的政治责任
切实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巡察问题反馈会后,工委迅速召开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深入研讨,逐条逐项分析研究产生问题的原因,切实把机关工委党员干部思想统一到整改中来。将整改工作作为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及时成立了以工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进整改。
(二)强化方案制订,明确整改要求。坚持把制定整改方案作为整改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来抓,聚焦反馈的3类8项19个具体问题,照单全收,深入剖析根源、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工作的目标要求和整改工作具体责任人、整改时限,实现整改目标、整改内容、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五明确”,切实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三)强化督促调度,高位推进整改。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紧拎在手、高位推进,定期召开会议,会商整改过程遇到的问题,切实推动反馈问题高质高效完成整改。先后召开4次会议专题研究整改事项,调度推进整改工作。工委班子成员多次到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巡察办等部门对接汇报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高位推进、取得实际成效。
(四)强化统筹结合,提升工作水平。具体整改工作中,注意区分整改任务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推进整改。属规章制度不完善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梳理及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新修订完善了规章制度7个;属于工作不规范的,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刚性坚持机制,推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与此同时,坚持整改工作与机关党建工作深度融合,做到既积极有效抓整改,又毫不松懈地抓好机关党建各项工作,推进整改工作与机关党建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二、坚持从严从实,着力推动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紧扣巡察反馈的8个方面19个具体问题,坚持从严从实,逐条逐项、一件不落抓好整改落实。目前,完成整改措施58项,建立健全工委机关管理制度7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情况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全面深入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不够系统、不够深入问题。一是提高学习频次,巡察反馈以来,先后召开工委会议、党员大会等20余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通过学习,大家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注重学习实效。工委党员干部做学习笔记、谈学习体会、交流学习心得。三是建立学习机制,出台了《中共潜山市直机关工委学习制度》,经2022年3月15日工委会议研究通过执行,推进学习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四是强化培训带动,工委5名工作人员对党内法规先学一步、深学一层,自己制作ppt课件,上台对机关党务干部和党员发展对象进行培训。2022年6月19日至22日、9月7日至9日,先后举办了2022年度机关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和市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提升机关党务干部能力和水平。
2.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方面
(2)未按要求履行相关职责,对所属党组织的工、青、妇等工作实施缺乏统一领导,开展培训较少问题。一是强化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2022年3月8日工委会议对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调整,明确了专人负责、专人分管市直机关工、青、妇工作。二是出台了《2022年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明确要加强对市直机关工青妇工作的指导。三是2022年6月20日至22日、9月7日至9日,举办了2022年度机关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市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得到一致好评。同时,督促机关党委、党总支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截至目前,全市累计举办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4期。
(3)未按规定设置党组织问题。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相关规定,对条件成熟的机关党组织进行了规范设置。整改工作以来,完成了市纪委监委机关党委、市城管局机关党委、潜润集团机关党委、市水利局机关总支设置。至8月底,完成了52个机关党组织换届、乡镇公安派出所和卫生院党支部整建制划转以及市高铁服务中心等新组建单位党组织设置。
(4)未落实《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相关规定,外单位兼职工委委员配置问题。一是完善了工委学习制度,把《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工委干部均对机关党建知识进行学习,机关党建理论水平明显提升。二是向市委组织部就兼职工委委员配置事项书面请示汇报,市委组织部2022年7月27日批复,明确不再配备外单位兼职工委委员。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扎实方面
(5)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宣传力度还不够问题。一是整改工作以来,先后召开3次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党委(工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和意识形态等相关内容,工委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二是出台了《2022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重要内容,指导机关党组织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三是9月8日上午,邀请市委宣传部意识形态工作科科长就意识形态工作,对机关党务干部进行专题培训,筑牢机关党务干部意识形态防线。四是出台了《中共潜山市直机关工委新闻宣传稿件质量审核暨奖励表彰办法 (暂行)》,鼓励工委干部向各大媒体宣传机关党的建设。至目前,在安徽先锋网、安庆机关党建网、潜山政府网、潜山新闻网刊发稿件8篇。
(6)意识形态“一岗双责”机制落实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调整更新不及时问题。一是及时调整完善了工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工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督促班子成员落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形成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合力。二是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对2021年班子成员述职报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核,意识形态工作均达一定内容。三是深入学习意识形态内容,3月份以来先后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指示和《党委(工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等。四是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月18日和6月27日,召开工委会议,研究讨论意识形态工作。五是坚持意识形态工作与机关党建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出台《2022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重要内容,指导机关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4.关于破解机关党建难题的办法还不够多方面
(7)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不均衡,少数单位主要领导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力问题。一是2022年4月27日,召开2021年度市直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落实“书记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安排民政局党总支、发改委党总支、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等12个单位党组织书记现场述职,压实党建责任。二是将单位党委(党组)履行机关党建的主体责任情况列入2021年度考核内容和2022年度党建督查内容。在2021年度考核中,对履行党建责任不力的5个单位各扣5分。三是多次深入市供销社、市法院等单位现场指导。目前,市供销社标准化创建水平有较大提升。市法院等8个模范机关创建进展顺利。
(8)个别党组织对长期不交纳党费、不过组织生活的党员管理措施疲软问题。一是强化培训,2022年9月7日至9日机关党务干部培训中,将党费收缴、开展组织生活作为培训内容,提高党员交纳党费、过组织生活的行动自觉。截至目前,机关基层党组织缴纳党费、组织生活正常。二是强化督查指导,工委班子成员上门督促督查党费收缴、党员管理、支部建设。三是将党费收缴、组织生活落实等情况纳入2022年机关党建考核内容。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5.关于抓机关党建工作力度不够方面
(9)党建品牌创建成效不明显问题。一是强化示范引领,9月7日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安排市水利局党组就“机关党建品牌创建工作”做经验交流,引导其他单位开展党建品牌创建。二是加大指导力度,先后深入机关事务中心、融媒体中心、法院、税务局等单位指导党建品牌创建。截至目前,形成了特色机关党建品牌21个。三是将党建品牌创建工作纳入2021年机关党建年度考核,增加奖励分值5分,激发和调动市直机关党建品牌创建积极性、主动性。
(10)市直工委深入基层指导不够问题。一是3月8日工委会议明确工委成员包片联系单位党组织,要求在届内完成对所辖党支部全覆盖、全过程的指导。二是结合推进“一改两为五做到”,工委干部结合指导机关党组织设置调整、创建模范机关、考察谈话、党建督查等活动深入基层党支部开展调研,加强指导服务。至目前,完成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卫健委、邮政分公司、电信分公司、烟草公司、水利局、数据资源局、劳动就业局、科经局、官庄派出所、水吼税务所等72个基层党组织实地督导服务。
(11)党费管理不够严格,党费收缴不及时不到位问题。一是下发通知要求整改。巡察指出的个别支部党费收缴问题已整改到位。二是通过机关党建qq群,对未按时缴纳党组织及时提醒,督促其时限内按要求缴交,没有拖欠现象。今年1-6月份,工委所属229个基层党支部党费已全部收缴到位并全额上缴到市委组织部党费专户,上缴率100%。三是已在农行开设党费存缴专户,解决了基层党组织上缴的党费临时存放在私人银行卡不规范问题,消除了廉政风险。四是督促机关基层党组织把党费收缴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机关基层党组织基本做到公示。工委每半年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通报,上半年已通报。
(12)大中专毕业生党支部管理不善问题。一是全面核实,大学生党支部实有党员268名,已明确专人负责推进问题整改。至目前,268名党员中,已转接组织关系的120名、已取得联系正在转接组织关系的93名、正在联系的55名。二是对大学生支部部分党员进行了电话联系,了解其就业、生活状况,宣传党的政策。三是将继续跟踪对接,进一步加强与大学生所在的乡镇和村、社区联系,加强相关政策教育引导,形成工作合力,督促尽快完成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6.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方面
(13)费用报销不规范、公务接待费没有做到“四单合一”问题。一是严格财务报批,严格落实公务接待费用结算“四单”制,杜绝不规范条据入账。截至目前,公务接待支出严格落实“四单合一”要求。二是完善了《中共潜山市直机关工委财务管理制度》《中共潜山市直机关工委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公务接待、公用经费开支等事项。三是定期公开经费开支情况,接受机关纪工委和工委党员干部监督、询问。2022年7月19日,工委会议上通报了今年上半年的公用经费开支情况,接受监督。
(14)费用支出把关不严、工会福利支出超标准问题。一是立行立改,对2018、2019年度工会福利超标准部分退回到工会账户。二是进一步完善了《中共潜山市直机关工委工作规则》《中共潜山市直机关工委财务管理制度》《中共潜山市直机关工委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机关工委日常管理、公务接待、公用经费开支等事项,严格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三是定期在工委会议上公开经费开支情况,接受机关纪工委和工委党员干部监督、询问。2022年7月19日,会上通报了今年上半年公用经费开支情况,接受监督。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7.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严方面
(15)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问题。一是通过召开会议学习警示案例教育、到红色基地现场教育等形式,对工委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廉政纪律,筑牢工委党员干部思想防线。今年以来,累计开展警示教育6次。近年来,工委干部没有被问责的情形。二是领取《潜山市警示教育读本——严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忏悔录摘编》,做到副科级干部人手一册,强化日常警示教育。三是把执纪监督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的工作部署。
(16)压力传导不够、市直工委相关文件多数仅下发给直属党组织,责任意识层层递减问题。一是立行立改,规范了发文数量和程序,对需普发的文件,一律下发到所有基层党组织。如,《关于迎接党的二十大庆祝建党101周年有关安排的通知》(潜直字〔2022〕55号)等文件均发至所有基层党组织。二是对工委干部分工进一步明确,建立工委班子成员包片联系市直单位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压实机关工委抓党建工作责任;同时工委班子成员加大督导服务力度,督促机关党委、党总支加强对所属支部管理。
(17)干部队伍管理还不够严格、没有执行上下班打卡制度问题。一是完善了市直机关干部上下班及请销假制度,严格以制度管人。二是实行了机关干部上下班签到制度,签到记录备存。目前工委机关上下班正常,讲纪律、守规矩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8.关于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不够完善方面
(18)存在重业务轻党建思想,部分单位将党建工作简单交由单位快退休老同志负责,党务工作者大多是兼职问题。一是立行立改,督促相关党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党建工作。二是严把关口,机关党组织换届时,严格执行有关党内法规关于基层党组织书记、委员履职相关规定,对上报的党务干部人选逐个进行资格审查,严把年龄、素质、履历关,并通过会议集体审定。至8月底,完成52个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党务干部年龄结构、综合素质得到优化。三是压实责任,将单位党委(党组)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纳入督查考核、述职评议范围。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2021年度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安排部分党组织书记口头述职,并现场评议,压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责任。
(19)党务干部业务能力不够过硬、少数党务工作者“跑十几趟”才完成发展党员材料的报送问题。一是提升党务干部业务能力,2022年6月20日至22日、9月7日至9日,先后举办了2022年度机关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和市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累计培训107人,并编印《机关党建法规选编》,做到党务干部人手一册,供党务干部平时学习掌握。二是在预审党员发展材料时,对缺少或不规范材料列出清单,一次性告知,减少党务工作者上报材料次数,机关党务工作者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巩固整改成效,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下一步,市直工委将继续坚持严的主基调,持续巩固扩大整改工作成果,形成推进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是加强学习引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进一步强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学习,增强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省、市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是持续整改提高,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按照市委第二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持续抓好长期整改,经常对标对表,纠正偏差。深入推进“一改两为五做到”,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提升服务机关党员、党务工作者水平。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市委实施细则,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在作风建设上,努力做到在市直机关走在前、做表率。
三是着力建章立制,努力做到规范高效。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工作成果,强化监管、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进一步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制度体系和责任体系,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推进工委工作和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高效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6-8921518;邮政信箱:潜山市梅城镇潜阳路441号市委综合楼5楼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邮编:246300);电子邮箱:qs8921518@163.com。
中共潜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2年10月9日